臣以庸愚, 久玷館職, 于今五年, 而未有絲毫之補, 僅以管見, 條列于後, 伏惟聖裁。 一。 文廟東西廡, 祭先儒之所, 不可不廣也。 臣於戊申年冬, 以書狀赴京, 到遼東謁文廟, 東西廡各十一間, 今我文廟東西廡間閣之數, 反不如遼東, 只各七間而已。 當祭之時, 陜隘尤甚, 而陳設之地不足。 乞依遼東東西廡間閣之數, 各增構四間以補之。 一。 我朝禮備樂和, 旣新宗廟朝會之樂, 皆有庫以藏之, 獨於文廟未遑焉, 是雖中祀, 實萬世之宗祀也。 乞令攸司作新樂器, 構庫以藏之。 且文廟朔望祭, 楹外再拜之禮, 與他祭不同。 乞命參詳, 以新祭禮。 一。 古者泮宮三面有水, 以節觀者。 今泮宮三面, 無以節觀者, 故樵採之徒, 或騎馬而經過於文廟之道南, 或遇雨而蹲踞于神門之階上, 其爲不敬莫甚。 伏望原廟旣成之後, 乞鑿開泮水, 堰石爲橋, 以節觀者。 一。 釋奠祭省牲割牲之處, 不可不淨, 今其處隣於閭里而無垣墻無屋宇, 常爲雞犬牛馬之所汚, 其爲不淨甚矣。 乞築室爲廚所, 繚以垣墻, 以淨其處。 一。 臣師先臣陽村^權近所著《五經淺見錄》、《入學圖說》, 皆爲聖經之羽翼、學者之指南也, 而《禮記淺見錄》則臣與金從理同承太宗之命而書之。 臣師曰: “吾欲先書陳氏集說, 而後書吾所著淺見錄, 但吾病篤, 日迫西山, 今若盡書陳說數萬餘言, 而後乃書淺見錄, 則恐未及成書而奄辭昭代也。” 是用略擧陳說而書之, 次書淺見錄以進, 卽下鑄字所印之。 其後近子蹈成其父志, 盡書陳氏集說, 而附以淺見錄, 藏之久矣。 乞命刊印, 以廣其(侍)〔傳〕。 且《易》ㆍ《詩》ㆍ《書》ㆍ《春秋淺見錄》、《入學圖說》, 亦依《禮記淺見錄》, 命文臣各附於諸經注脚之後, 以便後學之觀。 一。 《春秋附錄》, 學者之所欲觀, 而東方之所罕有也。 臣嘗奉使, 求之中國, 亦未多得, 乞命開板。 一。 凡有功於聖道者, 祀之。 從祀之典, 始於漢永平十五年, 而祀先聖, 從以七十二弟子, 至唐貞觀二十年, 詔以歷代名儒, 竝令配享, 宋理宗朝, 增以程頤、程顥、張載、朱熹而列諸從祀, 本朝亦以崔致遠、薜聰、安珦, 增諸從祀之後, 吾東方世敎尙矣。 致遠、薜聰、安珦之後, 唯吾益齋^李齊賢唱鳴道學, 牧隱李穡, 實傳正印, 臣師陽村權近獨得其宗, 而近之學之源, 出於穡, 穡之學之正, 出於齊賢。 三子之學, 非他汎焉先儒之比, 故元朝湯炳龍讃齊賢曰: “光嶽其鍾, 爲儒之宗。” 圭齋^歐陽公贈穡曰: “衣鉢當從海外傳。” 高皇帝命近賦詩, 待製文淵閣。 三子之見美於中華, 豈不萬萬於古哉? 是雖皆得與於從祀之列, 未必不可, 此乃學者之至願, 盛朝之令典, 而猶未擧行, 識者嘆恨。 議者謂穡有侫佛之譏, 然臣嘗觀穡言志之詩, 有曰: “平生不識釋迦文。” 又曰: “兩道自是無心去, 洙、泗沿洄鬢已秋。” 是豈眞佞佛者哉? 昔韓昌黎友于大顚, 朱文公游於雲谷, 崔致雲游於斷俗寺, 是亦果皆侫佛者耶? 今穡置庵之意, 亦猶是也, 議者之言, 臣未之信也。 伏望稽歷代增從祀之典, 下令攸司, 議入三子於廟庭, 使後進之士, 知聖道之可尊, 而振發其興學之心。 又按《書》曰: “賞延于世。” 說者以謂善善長也。 乞凡有功聖門者之後, 雖或有罪, 特赦宥之恩, 益敦盛朝賞延之美意。 一。 我朝右文興化, 設宗學以敎宗戚子弟, 有國學以敎一國子弟, 敎養作人之道, 至矣盡矣。 然而一國子弟之學, 反不如宗戚子弟之勤, 雖逐日挾冊而受學, 退處於齋, 掩卷不讀, 悠悠度日, 其心以謂: “某也某也, 曾不勤學, 而以科目進, 何必苦心極力, 讀書窮理, 而後乃中科擧哉?” 皆不欲讀書, 多方以托故, 散而之四方, 督令付學, 纔會復散, 徒費往來之力, 奚暇專心於讀書哉? 此所謂雖日撻而求其齊, 不可得也。 臣恐如是而懶於讀書, 則數十年之後, 將必貿貿焉無眞儒也。 此無他焉, 抄集禁令雖嚴, 禮曹月講雖數, 而疑義抄集, 尙爲其心之累也。 竊念盛朝罷講經, 而試以疑義, 嚴禁抄集, 可謂良法美意矣。 然臣竊恐此乃孟子所謂不揣其本, 而齊其末者也。 非惟諸生昧於聖賢之道, 實有累於右文興化之至德。 臣每念至此, 不覺痛心。 伏望《翰墨全書》所載朱子科擧私議與《經濟六典》所載太祖科擧成憲, 參酌施行, 館及四部學堂生員生徒, 令禮曹與臺諫各一員, 每於月講, 同加考講, 《大學》旣通, 然後乃講《論》、《孟》, 《論》、《孟》旣通, 然後乃講《中庸》, 至於五經亦然。 考其通經多少, 第其高下置簿, 及至試年通考, 以爲初場, 罷去疑義。 若夫朝士與外方守令敎導, 則講於試年, 亦以通經多少爲初場, 外方各道生徒, 特遣行臺監察, 與監司經歷守令, 每於春秋, 依京中講經例, 同加考講置簿, 送于禮曹, 待試年通考, 以爲初場。 其餘外方生員及前敎導, 竝於成均月講來試, 乃許赴試, 則散處生員及前敎導, 不期會而自會於成均, 不期勤而自勤於讀書, 將見眞儒輩出, 庶有合於敎養作人之道矣。 一。 惟我聖朝以孝致治, 許令有父母而來仕者, 三年一歸覲, 無父母而來仕者, 五年一拜掃, 又令有八九十之親者, 皆遣歸養, 德敎之加於群下者, 至矣盡矣。 然有兄弟而來仕者, 五年一掃墳可也, 獨子無兄弟者, 則猶有慊焉。 《中庸》曰: “事死如事生, 事亡如事存。” 乞自今獨子而無兄弟者, 亦依歸覲例, 許令三年一掃墳, 以答獨子事死如事生之心, 益篤聖朝以孝致治之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