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夢周嗾省憲, 交章請誅浚、道傳等。 太祖遣子【恭靖王諱。】、弟和壻李濟及麾下黃希碩、趙珪等, 詣闕啓曰: “今省憲論浚於立殿下之際, 有立他之議, 而臣沮之。 浚之所議者何人? 聞臣之沮之之言伊誰? 請召浚等, 與臺諫廷辨。” 往復再三, 恭讓不聽。 群小讒構愈急, 禍且不測。 我殿下請殺夢周, 太祖不許。 殿下出, 與上王及和、濟議, 又入白太祖曰: “今夢周等遣人鞫道傳等, 欲其辭連我家也。 勢已急矣, 將若之何?” 太祖曰: “死生有命, 但當順受而已。” 命我殿下速還廬次, 終汝大事。 殿下請留侍疾再三, 竟不許。 殿下不得已出, 至崇敎里舊邸, 坐於斜廊, 憂虞未決。 俄有叩門聲, 急出視之, 廣興倉使鄭擢也。 擢極言: “生民利害, 決於斯時, 而群小之構亂如彼, 公何去也? 王侯將相, 寧有種乎?” 殿下卽還太祖第, 與上王及和、濟欲使李豆蘭擊夢周。 豆蘭曰: “我公不知之事, 予何敢爲!” 殿下曰: “父公不聽吾言, 然夢周不可不殺。 我當任其咎。” 召麾下士趙英珪曰: “李氏之有功於王室, 國人皆知之, 今爲小人所陷。 若不自辨, 束手就戮。 彼小人必加李氏以惡名, 後世誰能知之? 麾下士多矣, 其無一人爲李氏効力者乎?” 英珪慨然曰: “敢不惟命!” 使英珪、趙英茂、高呂、李敷等, 入都評議使司, 擊夢周, 卞仲良洩其謀於夢周。 夢周知之, 詣太祖第問疾, 實欲觀變也, 太祖待之如初。 和白我殿下曰: “誅夢周, 此其時矣。” 旣定計, 和復曰: “公怒可畏, 奈何?” 議未決。 殿下曰: “機不可失。 公之怒, 吾當陳大義以慰解之。” 乃謀擊於路上。 殿下更命英珪至上王邸取劍, 直抵夢周家洞口以要之, 呂、敷等數人隨之。 夢周入, 不留卽出。 殿下恐事不濟, 欲親往指揮出門, 有麾下士之馬具鞍在門外, 遂乘之, 馳至上王邸, 問: “夢周過否?” 曰:“未也。” 殿下更授方略而還。 時前判開城府事柳源死, 夢周過弔其家遲留, 故英珪等得備兵器以候之。 夢周至, 英珪馳擊不中, 夢周叱之, 策馬而走。 英珪追擊馬首, 馬蹶, 夢周墜地, 起而急走, 呂等追殺之。 英茂還白殿下, 殿下入告。 太祖震怒, 力疾而興, 謂殿下曰: “吾家素以忠孝聞。 汝等擅殺大臣, 國人以我爲不知乎? 父母敎子經書, 欲其爲忠爲孝也。 汝乃敢爲不孝乃爾? 予欲仰藥而死也。” 殿下對曰: “夢周等將陷我家, 豈合坐而待亡! 此乃所以爲孝也。” 太祖怒氣方盛, 康妃在側不敢言。 殿下曰: “母何不解說?” 妃厲色告曰: “公常以大將軍自處, 何乃驚懼至於如此?” 殿下謂宜集麾下士, 以備不虞, 卽召張思吉等, 率麾下兵環守。 明日, 太祖不得已召黃希碩曰: “夢周等, 黨比罪人, 陰誘臺諫, 誣陷忠良, 今已伏罪。 宜召浚、誾等, 與臺諫辨明, 卿其往白于王。” 希碩疑懼, 默然仰見。 李濟在側, 厲聲叱之, 希碩詣闕具告。 恭讓曰: “臺諫不可與被劾者對辨。 吾將出臺諫于外, 卿等勿復言。” 時太祖因怒病劇, 至不能言。 殿下曰: “事急矣。” 密遣李子芬諭浚、誾等以召還之意, 又與上王及和、濟等議, 遣上王白恭讓曰: “若不問夢周之黨, 請罪臣等。” 恭讓不得已下臺諫巡軍獄。 且曰: “宜流于外, 不必鞫問。” 旣而, 命判三司事裵克廉、門下評理金湊、同巡軍提調金士衡等鞫之。 左常侍金震陽曰: “夢周、李穡、禹玄寶遣李崇仁、李種學、趙瑚, 謂臣等曰: ‘判門下李【太祖舊諱。】, 恃功專擅, 今墜馬病篤。 宜先剪羽翼趙浚等, 然後可圖也。’” 於是, 囚崇仁、種學、瑚于巡軍。 旣而, 流震陽及右常侍李擴、右諫議李來、左獻納李敢、右獻納權弘、司憲執義鄭熙、掌令金畝ㆍ徐甄、持平李作ㆍ李申及崇仁、種學于遠地。 按律者言: “震陽等罪當斬。” 太祖曰: “予之不嗜殺人久矣。 震陽等承夢周指嗾耳, 豈可濫刑!” 曰: “然則宜痛杖之。” 太祖曰: “旣已寬之, 何杖之有!” 震陽等由是得免。 |